宜昌组织召开全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关于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9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宜昌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琨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国家、省两级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对《湖北省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进行了解读,各相关市直部门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当前我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排查整改全面启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湖北省统一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按照职责分工,聚焦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统筹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全面起底摸排,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并加强成效复核。
会议要求,要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依法立案侦办,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及时起诉,依法审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付出经济代价、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地方媒体、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动员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资建局、市住新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同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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