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 首例违规案件已立案

日期:2025-08-30 08:56来源:大气中心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通告》正式实施。为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工程建设领域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29日,执法人员在城区某高铁项目施工现场发现,正在作业的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排放烟度值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目前,该施工方因涉嫌超标排放已被依法立案调查。

  据了解,这是自《通告》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起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违规使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紧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部门联动和宣传引导,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为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