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纪委

日期:2024-11-19 17:28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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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相关要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11月1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叶琴到会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杨善平主持会议。

   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照选举程序选举产生7名党委委员和5名纪委委员。随后,支队党委、支队纪委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党委书记、副书记及纪委书记,并研究确定委员分工。

   洪钧向新成立的支队党委、纪委以及当选的委员表示祝贺,并代表局党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创支队党的建设新局面。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做好“强堡垒、强队伍、强功能”的工作,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规范化水平。二是要以党建引领为路径,加强党对支队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中心工作,擦亮“亮身份、严执法、强服务”党建品牌,融合引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铁军。

  第一届党委和纪委的正式成立,是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里程碑,对发挥支队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和保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支队将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努力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的新成效,谱写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