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会
10月12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斌主持召开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推进会,通报当前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分局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宜昌市2020年以来,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情况,各县市区分局及相关科室针对项目问题清单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宜昌市近几年中央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成绩斐然,上下齐发力,中央专项资金争取额度历年攀升,稳居全省前列。通过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有力提升了宜昌市生态环境治理基础水平,为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宜昌市在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面仍存在资金执行率不高、项目建设进展慢、过程管理不到位、项目绩效不明显等问题。

会议强调,针对通报中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全面整改。各县市区分局作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对资金申报、使用和项目实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分局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项目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抓,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对未开工项目督促其加快开工,对在建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对完工项目及时核查运行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对区域内项目调整比例较高、项目进展缓慢或资金拨付率低、资金绩效较差、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在后续年度相应项目资金申报时减少或取消对该县市区各类项目支持。对未按本次会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或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符荣、刘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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