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获评宜昌市第四届法治建设“十件大事”
9月12日晚,宜昌市第四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十件大事”致敬礼晚会在宜昌广电中心隆重举行。晚会现场集中为“十大人物”“十件大事”颁奖授牌。

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获得授牌!

近年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长江大保护强化法治保障,坚定不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突出宜昌特色,促进良法善治,全力答好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的“首站答卷”。
画好“工笔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推动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通过地方立法定准绳,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弹好“协奏曲”,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将《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长江保护法》“六进”活动,广泛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推介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效,营造“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浓厚氛围。深化“生态小公民”教育,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孩子们的人生必修课。推动“三峡蚁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公益组织投身长江大保护,全民参与“护生态、促宜居”的氛围愈发浓厚。
严守“基准线”,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开展“三磷”排查整治、在线监测弄虚作假、打击危险废物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深化“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2022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20余人次、联合会商10余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15件。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充分发挥法治对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始终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美丽宜昌、守护生态长江作出更大贡献。(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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