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安全 强能力 守底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日期:2023-07-03 11:09来源:应急信访科
责任编辑:luojitao阅读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6月30日上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主持会议。

  会议特邀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科长王康安作专题辅导授课。

  王康安围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培训,并结合《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二条内容解析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委托,副局长洪钧作总结讲话。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要紧紧围绕着力消除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和监管执法活动,认真查找环境违法、违规和安全隐患问题,针对排查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跟踪整改销号,及时消除事故风险;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牢安全底线,当前重点抓好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平安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强降雨、强对流天气以及高温干旱等极端气象条件下环境应急准备,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会。(杜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