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学习 促提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参加省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交流会

日期:2023-06-19 15:27来源:法规科
责任编辑:luojitao阅读量: 打印

  6月1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一月一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专题培训会,宜昌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学习。

  省厅培训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主持,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杨龙文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讲授辅导,从《办法》的修订背景、意义、具体修订内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释义解读。

  省厅培训会后,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响应,进一步深化学习。市环保支队青年干部刘亚萍、市局法规科副科长黄恩分别结合宜昌市生态环境执法实践和法制审核工作,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对新《办法》实施后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和执法的规范性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指导执法人员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实施新《办法》,确保依法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结合省厅培训要求,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进行安排部署。

  洪钧要求,各单位会后要再次组织学习,确保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修订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推动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争先进位,着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要规范处罚程序,依法实施轻微免罚,对交办的案件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