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这个国家级试验区,今年这样建!
2月8日,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地下水处在北京组织召开2023年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对接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宜昌试验区线上参会。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在武汉分会场参会。

会上,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杜高胜围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宜昌市特色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等2023年重点工作,向与会领导和专家作了详细汇报。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地下水处处长张俊丽充分肯定宜昌试验区工作,对宜昌试验区2023年建设任务给予具体指导。张俊丽要求,宜昌市将试验区建设与长江大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在矿山开发地下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上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形成可推广的“宜昌模式”。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二级调研员刘晃生作交流发言。刘晃生指出,2023年是宜昌试验区建设关键年份,省生态环境厅将全力支持宜昌市试验区建设。一是加强帮扶指导,推进重点工作。推动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分工作,指导宜昌试验区建设环境质量、饮用水源、环境风险“三位一体”地下水监测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障力度。建立每月跟踪、每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优先将宜昌试验区项目列为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对宜昌试验区建设资金保障力度。三是做好经验总结,大力推广实施。指导宜昌市将三峡生态屏障、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工作结合起来,针对“磷矿开采—磷化工生产—磷石膏堆存及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特色工作,形成宜昌模式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对接会后,杜高胜组织召开会议,落实对接会相关要求,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杜高胜强调,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是推进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重要抓手。2022年宜昌试验区建设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土壤司、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肯定,2023年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各方技术力量支撑配合,按照”月推进—季调度—半年总结”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宜昌试验区建设,抓好特色工作,总结提炼成果,为全国地下水试验区建设贡献宜昌力量。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相关领导及专家,局土壤科、项目办负责同志在宜昌分会场参加会议。(王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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