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专题协调会 推进宜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

日期:2023-02-09 10:45来源:市环保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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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在武汉市主持召开宜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以下简称“宜昌试点”)工作专题协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晓东详细汇报了宜昌试点工作前期调研和推进进展。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技术组从工作目的和原则、技术路线和工作任务、预期成果、保障机制和近期工作安排等方面报告了宜昌试点工作方案,并结合宜昌市两项制度衔接调研和预评估情况,提出了初步政策建议。各部门参会人员围绕宜昌试点工作深入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区域环境影响研究所所长邵晓莉介绍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做法和经验、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初步设想,并对宜昌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指导专家路路、杨丽阎讲解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目标、技术要点、成果报送和工作调度等要求,对宜昌试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指导,并进行了现场答疑。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方芳在认真听取各部门发言后指出,宜昌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地理位置和环境功能十分重要,生态环境部对湖北宜昌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各单位必须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部试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作,高质量完成宜昌试点工作。

  方芳强调,一是要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评估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坚持两手抓、分步走。按照评估要求,做好两项制度衔接总体情况和机制评估、基础数据及成果衔接情况评估、应用衔接情况评估。结合评估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平。突出湖北宜昌特色和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二是要把握好各阶段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前后衔接,按时完成工作成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3月底前,集中力量,完成试点工作评估报告和政策建议,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6月底前,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的更新。9月底前,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年底前,完成试点成效和工作总结。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建立高效精准的工作衔接机制。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同推进试点工作,通过细化任务、精准对接、疏通瓶颈,实现两项制度有机衔接、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共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