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
12月15日-12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三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公务员参加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并按照课程安排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主持会议并带头发言、交流心得体会。

根据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的课程安排,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宜昌强产兴城建典范战略部署,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心任务和工作职责,有的放矢开展深入研讨,分别以《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细做实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监督》《坚持“三个始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决心》《深入推进流域污染防治,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学思践行 推动流域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题谈体会、说打算。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报告深刻总结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强调,要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要推动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在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防范化解环境污染风险,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三是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精研细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大会文件,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习领会更深刻、掌握精神更全面、贯彻落实更坚决。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类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依托局网站、微信微博开展多形式宣传,通过刊发转发宣传文章等形式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干部群众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昌贡献生态环保力量。(何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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