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支撑”+“软实力”,宜昌市迎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验收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11月1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建验收工作组对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规范化示范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
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验收,听取了关于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照规范化创建细则详细核查了执法机构职能、执法人员编制、制度建立、执法情况、执法保障等相关资料台账,并实地察看了问询室、听证室、档案室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等情况,对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将人员、资金等各类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执法“软硬件”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夯实执法“硬支撑”。坚持“全员执法”推动力量下沉,建强配齐基层执法队伍,一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实现全覆盖。规范建设办案问询室、装备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统一办公场所、执法装备的标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辨识度。争取财政资金260多万元,配齐个人移动执法设备、无人机、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服装,并组织开展换装仪式和军事化队列训练。常态化开展执法大练兵,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调研、实操演练等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本领,荣获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团体二等奖和个人一等奖、三等奖;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知识竞赛中,10个集体和28名个人受到省厅通报表扬。打造了专业化、现代化、素质化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提升执法“软实力”。加强对县市区执法统筹调度,采用周调度、月考评、季通报、年考核等方式压实县市区分局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司法联动、部门联合形成“联动执法”,凝聚形成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出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履职规定,规范建立执法公示、执法流程、信息移交、普法引导、典型案例发布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促进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积极探索智慧化监管,出台宜昌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建立非现场监管平台,通过电话、网络、在线监控、无人机等形式对企业开展帮扶检查,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创新推出包含“服务式”执法、“提醒式”执法、“差异式”执法的“三式”执法,该项工作获评2022年全市“法治惠民”创新项目。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先行先试争当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示范单位。(周小娟)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