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宜昌市召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日期:2022-10-08 15:37来源:大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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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主持召开宜昌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研究讨论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分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的通知(代拟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宜昌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噪音扰民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洪钧指出,近年来我市声环境质量呈逐年恶化趋势,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的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法治力量守护公众“安静权”的重要举措。

  洪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噪声法》普法宣传活动,准确把握新《噪声法》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学习,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分类施策,汇聚治理合力,推动社会共治,用新《噪声法》的有力有效落地实施守护公众“安静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声环境的满意度。(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