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来宜开展全省船舶污染物专用接收码头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

日期:2022-08-02 10:14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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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落实省检察院组织的湖北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全省船舶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闭环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7月27日至28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兰长春带队,对宜昌船舶废物接收专用码头开展了执法抽查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夷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服务区、夷陵三斗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宜都石柱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枝江宏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宜昌化学品洗舱站进行了检查,现场查看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深入了解了企业的经营现状和运行模式,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整改指导。

  检查组对宜昌市船舶废物接收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门联合监管举措予以了肯定。

  兰长春指出,宜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前期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加强巡查督办工作力度,将整改工作抓好抓实,持续强化船舶码头危险废物的监督管控。

  兰长春要求,船舶废物管理是“十四五”期间固废危废方面的重点改革提升领域,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要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现有的船舶废物接收码头联合监管举措固定化、制度化,要结合宜昌实际,创新管理理念,探索船舶废物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力争形成工作亮点,形成一批典型有效的“宜昌经验”。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杜高胜,局土壤科及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