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管理工作培训

日期:2022-06-15 12:11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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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管理,有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6月1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管理培训会,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及兴山、秭归、五峰、长阳、夷陵区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政府及部门有关负责人60多人,在线上和线下参加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生态与卫星遥感监测中心主任、正高级工程师望志方进行授课。

  培训重点讲解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十四五”考核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及2022年考核工作安排,并就各地工作中遇见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

  杨晓东就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管理作出相关要求。杨晓东指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促进万物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生态安全,筑牢三峡生态屏障的重要支撑。

  我们要充分认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的意义,心怀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坚定不移扛好责任,将三峡库区生态功能区保护作为底线性任务抓紧抓实。

  杨晓东强调,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以承载力为基础、坚持差异化协同发展、坚持生态就是生产力等战略取向,推进国家层面生态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要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大力发展生态产业;要加强生态环境修复,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生态功能评估,认真组织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打牢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根基。(涂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