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考核,宜昌双优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21年度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的通报。宜昌市在两项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021年,宜昌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赵明 摄
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4.1%,PM2.5累计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全市1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34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清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全市农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长阳县委宣传部供图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宜昌市已站在新的起点迈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征程。下一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精心制定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或措施,细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清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刘佳黛)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