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探索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录入《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

日期:2022-03-09 09:11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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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放管服”工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的“宜昌市探索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典型案例,被国家发改委编著发行的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收录。

  倾力打造宜昌绿色生态价值品牌。2021年,宜昌以历史最优成绩蝉联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考核“三连冠”,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膺“2020年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远安县、秭归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表彰授牌。

  宜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五峰绿色脱贫2个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例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国馆主展区展出。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创新实践。制定《宜昌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环评审批“一管二放三连”,在全省首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论证两个相近审批事项合二为一,宜昌所有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均比深圳、杭州、南京、广州市等先进城市短。

  统筹谋划邦普项目服务工作,以“我”即业主代入全场景,全天候现场对接,提前介入环评报告编制、依法依规组织公众参与、公示,技术审查等,环环相扣,争分夺秒,全过程推进项目服务工作,仅用时43天即下达环评批复,在确保高质量水平的前提下,比邦普外地类似项目的环评编制审批至少压缩了两个多月时间,开创宜昌项目环评审查审批的“邦普模式”、刷新了环评服务工作“湖北速度”。

  积极探索严管与优服结合的环保执法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行“服务式”“提醒式”“差异式”执法,把落实正面清单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融合起来,梳理出3类117家正面清单企业并公布,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在法定权限内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2021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全市范围内27家企业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下达《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

  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在全省首创打造以移动执法系统为基础的同一平台信息数据采集、整合、分析系统,统筹实现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获得市场主体的一致认可。(曾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