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篇
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读本——制度篇
公元2012年,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由来。2013年6月,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3 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提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是第二阶段,要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内容、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保障能力。
2016年1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市进行考核。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对各项创建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
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对各项创建指标再次进行了优化调整。
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进一步完善创建管理规程和建设指标。

金色三峡 阮新华 摄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哪些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2021年)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设置了39项建设指标,是衡量地级市是否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的依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2018年),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设置了37项建设指标,是衡量地级市是否达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准的依据。

远安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秭归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为提升宜昌市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读本》,分《概念篇》《制度篇》和《实践篇》等三个篇章,向市民科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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