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纳入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城市

日期:2021-12-08 09:50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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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在全国筛选试验区候选城市。

  10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宜昌市(湖北省唯一城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11月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试验区申报城市视频答辩会,宜昌市通过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成功入围。11月29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的通知》,同意宜昌市等全国21个市(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

  试验区建设,旨在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试验区建设时间为2021年至2024年。

  近年来,宜昌市先行先试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性工作,为试验区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综合地质调查全面支撑。2019年,宜昌市启动生态文明试验区综合地质调查工作,掌握了宜昌市全域1:25万水文、地球化学、矿产资源和基础地质等信息,划分了全域水文地质单元及水循环系统203个。

  “双源调查”现状全面掌握。2020年,宜昌市开展了“双源”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宜昌市“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整合绘制了“双源”空间信息矢量图及监测井分布图等关键基础成果。

  化工园区调查评估率先开展。2019年,宜昌市选取7个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在全国率先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经验可为我国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提供参考。

  矿山调查评估与修复治理探索尝试。宜昌市自2017年以来,先后探索开展了3个煤矿、硫铁矿矿井涌水修复治理工作。2021年,宜昌市启动废弃硫铁矿、关闭煤矿和在产磷矿3个类型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同类型城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复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技术优势突出明显。宜昌市加强与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调中心、煤炭地质一二五队等科研机构合作,在项目谋划、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试验区主要任务是:

  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对岩溶分布区、产业集聚化工园区和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合理划定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

  加强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地下水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对宜昌市20个“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一、二级保护区优化调整及补给区划定,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探索创新。建立完善宜昌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地下水环境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2021—2024年,宜昌市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地下水监管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强力保证;在地下水总磷管控、矿区和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管理、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化运用、地下水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宜昌经验。(吴鄂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