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相向 群策群力!“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联席会议在宜召开

日期:2021-12-06 12:45来源:综合科(科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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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要求,12月3日,“宜荆荆恩”生态环境联保共治首次联席会议在宜昌召开。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气候处处长田啟出席会议并讲话。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周正英致辞。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汪新华、省环科院副院长凌海波及宜昌、荆门、荆州、恩施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联席会议制度》《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实施方案》《宜荆荆恩城市群大气污染联保共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听取了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规划编制思路汇报,宜昌、荆门、荆州、恩施四地生态环境局就下一步工作打算开展座谈交流,共同签署了《“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合作协议书》。

  周正英表示,“宜荆荆恩”要加强区域协同、上下联动、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创新探索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为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城市群力量。

  田啟指出,“宜荆荆恩”城市群对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树牢“一盘棋”意识,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的思想认识。要聚焦重点,加快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工作。要科学谋划,健全完善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保障机制。

  宜昌东接荆州,北连荆门,西临恩施,起到了天然的连接和纽带的作用;长江、清江、沮漳河更是将沿线4座城市紧密相连、遥相辉映;4个地方不论是在历史底蕴、风土人情,还是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中都一脉相承、密不可分,真正的同呼吸、共命运。

  过去几年来,宜昌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支持下,与长江沿线城市一道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守护一江清水永续东流的政治担当,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通过这几年的系统治理,长江、清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Ⅱ类标准,微笑天使江豚在长江繁衍生息,展现了良好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景象。

  《宜荆荆恩城市群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书》八大合作内容:

  大气方面。主要包括制定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城市群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标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研究和大气污染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流域方面。主要包括协同推进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立流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界断面总磷变化趋势研究,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土壤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区域固废(危废)综合利用、运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技术交流。

  生态修复方面。加强区域项目整体谋划,合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示范工程。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探索跨界自然保护地交叉监管。

  信息共享方面。整合区域环保监测数据信息,搭建区域环保产业发展平台。

  监管执法方面。建立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执法及专项帮扶行动,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示范共创方面。共同开展美丽河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无废城市群建设。

  协作机制方面。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调研,开展生态环境要素成本分担机制研究,推动区域环保业务通办,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保共治联席会议制度。(杨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