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蓄能 开启“夜学”模式
12月2日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一期集中“夜学”活动举行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本领和能力,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夜学”,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夜学”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市生态环境局设主会场,局属二级单位、各县市区分局设分会场。
首次夜学邀请到三峡大学法学和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潘爱国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潘爱国教授从《行政处罚法》的制定与修改历程,以及当前新法的修改重点内容两大方面为参学人员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重点学习了新法的几大亮点内容,包括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细化了行刑两法的衔接制度,新增了不予处罚情形等。
此次培训,旨在促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需要,深刻理解《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要条款,准确把握和适用行政处罚法,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要入脑入心学法。在学法上要全面深入,对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要“熟”,对分管领域涉及法律要“通”,对履职尽责需要的法律要“精”,推动法律法规在生态环境系统落地生根。
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体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务必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律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开展法治工作。
要按法定程序执法。系统各级要切实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突出生态环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从严把握各项带有惩戒性质的行政行为实体和程序要求,以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马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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