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日期:2021-10-28 09:11来源:自然生态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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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武汉市组织召开《宜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

  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孔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晓东,市直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人员,规划编制单位和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论证会。

  专家组成员在听取了宜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背景以及规划编制单位的详细汇报后,对《规划》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最后一致通过了《宜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

  孔亮表示,这次《规划》论证会既是对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总结,也是对宜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出了新的要求。宜昌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昌”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一江两岸、主城引领、产业兴旺、功能强大、人气鼎盛”的滨江宜业宜居宜游之城,创建长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样板。(屈华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