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三个强化”确保高效办理交办信访件

日期:2021-09-27 09:43来源: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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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夷陵区坚持边督边改,深入现场调查核实,逐条梳理,逐项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前、化解在基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夷陵区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成立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及专项保障组。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召开现场督办会安排部署信访件办理工作,并对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现场核查、调研、督办,组织相关区直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就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于交办的每一件信访件,由一位区级领导领办,并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万犁昌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对于重点信访件,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兴兵现场督办。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压实责任。区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下设八个专项保障组,其中综合协调组负责制定中央督察组在夷工作期间的保障工作方案;信访处理组负责信访件的受理分办、办理情况的回复上报、信访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等工作;整改查处组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环境问题整改督办及边督边改工作。在收到交办问题的第一时间,研究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并进行交办,各责任单位在收到信访件后积极履职,密切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共同开展调查整改工作形成办理报告。办理报告由区领办领导和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组长万犁昌审核把关,其中重点信访件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李兴兵亲自审核把关。在交办、调查、整改、督办、上报等每一环节,压实了各级领导部门的责任,建立了快发、快查、快处、快办、快报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按期办理。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收到转办信访件后,每天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填报《边督边改日报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办信访件的办理进度。截至目前,该区在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共收到转办的信访件23件,已完成17件办理报告的报送,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行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