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秭归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生态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全部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归州镇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创建省级生态村80个。
高位谋划抓创建。坚持生态立县发展理念、生态优先发展取向,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写入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统筹、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集中学习15次,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大会6次、专题会议55次,研究和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工作方案、会议纪要等文件156份。印发《秭归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清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党政责任机制。全面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所占权重达21%。
规划引领抓创建。先后编制《秭归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5~2020年)》《秭归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核心,结合秭归实际,规划了“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发展空间,提出了“三区五片”的空间优化发展战略格局,划定生态功能、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三条红线,系统设计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明确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清单,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近年来,全县共实施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体系等6大类项目400个,总投资34.50亿元。
全员参与抓创建。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全域全业全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制度,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人数达到100%。强化司法联动,推动环境执法,深化“环保+公安”执法模式,组建环境保护警察大队。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率达100%。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六进”活动,强化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探索群众参与构建“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席长制”。积极培育生态公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立壮志、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创建节能型机关、生态村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编印生态环保宣传手册、乡风文明手册,让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走进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意识逐年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达97.3%,参与度达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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