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位一体”治理管理农村生活污水 纵深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日期:2021-09-09 10:18来源: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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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远安县探索“县级相关部门为监管主体、乡镇为属地管理主体、村居为责任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长效治理,切实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矛盾,打造更优人居环境。

  一是坚持调研摸底在前,把脉会诊,做到心中有数。组建摸排调查专班,对全县 60 余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摸排,绘制详细的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统计表,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分类,系统掌握全县所有污水治理设施现状。

  二是坚持建章立制在前,提前谋划,做到“有章可依”。依据《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远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试行)》,引入市场管理模式,化解“有建无管”难题。

  三是坚持资金保障在前,专款专用,做到有“钱”可花。县委、县政府积极谋划、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的保障和审查,确保后期运维资金落地见效。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前,精准施策,做到治理有效。针对早期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不到位、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远安县通过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聘请“环保管家”,有效解决厨房、厕所、洗浴、畜禽养殖污水“四水共治”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