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强化帮扶 宜昌市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站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防止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事件发生,7月19日至22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晓东带队组织局科技与监测科、水生态科、大气环境科、宜昌监测中心对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21年以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现场帮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自动站现场运行管理,严防人为干扰行为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数据真实有效,为精准治污提供可靠支撑。
加强警示教育。5月3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主持召开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大家集中观看“宁夏石嘴山雾炮车涉嫌数据造假”“山西临汾环保局长数据造假获刑”警示片,集中学习《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明确工作责任。7月1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建设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分局管理责任和工作要求,实行月巡查、季度抽查,各相关业务科室结合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将自动站运行监督检查一并安排。
加强现场帮扶。6月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在猇亭区组织召开空气质量监测站管理工作现场会,加强现场技术指导。7月19日至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力量对全市35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检查,其中国控站点18个(大气站6、水站12个),省控站点13个(气站11个、水站2个),其他站点4个。针对检查中发现如警示标示牌缺失、进出口门锁管理不到位、个别站点周边环境较差等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抓紧整改整改到位。(罗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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