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强化大气污染“四源”协同治理

日期:2021-07-12 09:59来源:大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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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宜昌市强化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生活源“四源”协同治理,上半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0.7%,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实现改善空气质量阶段性目标。

  一是深度实施工业源“一企一策”治理。完成现场调查73家,制定整改方案66家,提出整改建议298条。对整改建议实行清单销号,跟进评估治理进展,帮助企业提升绩效达标水平。

  同时,指导企业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凯旋陶瓷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80万元,为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深入推动扬尘源依法治理。深入贯彻实施《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发布四大类349个重点扬尘污染源,聘请108位义务监督员,全面推行重点扬尘污染源颗粒物在线监测。

  实施《宜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发布红黑榜15期,对黑榜项目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开展建设工地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累计检查工地6942个次,发现问题156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7份,查处渣土车142台次,罚款17.6万元。

  三是全面加强移动源部门联动治理。生态环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宜昌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责令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整改,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

  生态环境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性能强制维护企业(M站)进行现场指导,细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服务流程,提升维护作业质量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排放检验不合格在用机动车71台次,处罚1.42万元,督促238台在用机动车开展尾气维修治理,全市M站共治理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12399台次。

  四是大力开展生活源“一控两禁”治理。宜昌市城区实施木柴等生物质燃料直接燃用管控(“控柴”)、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等高污染燃料(“禁煤”)、禁止造成油烟污染的露天烧烤(“禁烧烤”)。

  各区政府组织专班对辖区内“一控两禁”实施对象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一方面通过清洁能源替代补贴等积极引导市民使用清洁能源,另一方面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林业、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对“一控两禁”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已排查使用柴火炉(灶)3528个,拆除2668个,查处露天烧烤污染行为9件,暂扣经营工具30件。(李瑜 徐永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