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5月3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宣贯有关文件精神,就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观看了“宁夏石嘴山雾炮车涉嫌数据造假”“山西临汾环保局长数据造假获刑”警示片,传达了生态环境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通报,学习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还编印了2018年以来全国相关省市通报的22起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案例。与会人员围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进行了交流发言。
吴辉庆指出,客观、准确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数据质量事关政府公信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各地务必要深刻吸取相关案例的教训,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加大对相关从业机构和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使监测质量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养成良好的工作行为规范。
吴辉庆要求,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干扰正常监测的行为。特别是随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增强,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日趋完善,要切实做好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和严防人为干扰工作。各分局要协调属地相关单位,充分做好自动监测站供电、供水、网络通讯等保障工作。
要加强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监管,按规范要求设立警示标牌等设施,监督落实防范人为干扰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各分局要定期开展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及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自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统筹监管,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宜昌监测中心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涉嫌人为干扰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吴辉庆强调,“十四五”期间,面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
同时,要聚焦污染源,加强污染源的监测分析,深入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树立严的基调、拼的状态、抢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把各项工作抓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晓东,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龚曼丽,党组成员、副局长洪钧,党组成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宜昌监测中心主任胡文渊及各分局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黄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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