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6月空气质量全优良
2020年6月,我市空气质量全优良,PM10、PM2.5月平均浓度分别为33、18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35.3%、33.3% 。1-6月,我市PM10、PM2.5累计平均浓度分别为57、43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31.3%、33.8%;优良天数比例为84.1%,同比提升19.5个百分点,超进度完成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
为改善空气质量,我市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污染防控工作。
高位推进。6月1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市政府副市长刘丰雷专门就臭氧防控工作作专题部署,要求落实“四抓”,即抓履职尽责、抓精准施策、抓严格执法、抓责任追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6月22日,刘丰雷现场调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到西陵区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伍家岗区滨江公园延伸段等地了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等情况。6月23-24日,市政府派出5个暗访组,分赴14个县市区开展臭氧防控工作暗访,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17个,已列出整改清单,交办县市区政府立即整改。
市政府将臭氧管控工作纳入市级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印发实施《宜昌市蓝天保卫战预警提示和履责约谈暂行办法》(宜环委发〔2020〕2号 ),5—10 月以臭氧浓度、优良天数比例为考核指标,按旬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警、约谈、问责,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臭氧防控责任。
综合施策。针对当前臭氧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精准”“科学”“依法”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强化技术支撑,强化执法督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出台《宜昌市2020年臭氧污染专项管控方案》,提出5-10月臭氧污染天数不超过34天(同比减少7天)的工作目标,对重点工业企业、汽修、餐饮、装饰、干洗、“散乱污”、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石油行业、船舶等污染源制定日常监管和临时管控措施。
制定《2020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监管方案》,组织召开城区大气强化巡查行动座谈会,统筹市局相关科室和单位以及城区、东三市环境监管力量,5-9月持续开展“白+黑”强化巡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及时发现大气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已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30处。
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手册》,送方案、送技术到企业,同步推进企业污染治理和复工复产。与交通部门联合印发《宜昌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市交运〔2020〕10号),对全市范围内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维修业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内容主要是禁止露天喷涂和敞开式喷涂作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涂料、推广使用密闭型喷枪清洗设备、加强烤漆房(或喷漆间)VOCs 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截至6月底,全市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5571台。
科级治污。3台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臭氧污染精准管控等能力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实施,积极争取将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决策支撑项目、宜昌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智能监管项目等4个项目纳入2020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持续提升科技治污水平。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