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启动柏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
近日,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批复同意我市在柏临河流域开展相对集中水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这意味着着我市将从根本上破解“九龙治水”难题,推动柏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全面保护。
柏临河全长57.3公里,流经夷陵区、伍家岗区6个乡镇(街道)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流域面积478平方公里。近年来,由于受沿线工业废水排放、城乡生活污水直排、市政污水管网溢流、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等影响,柏临河水污染日渐加剧。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扭转水生态被破坏的局面,迫在眉睫。
2019年5月,市委、市政府决定以综合行政执法为重点,在柏临河流域复制推广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前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昌市柏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呈省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省政府批复,我市将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作为在柏临河流域行使水生态保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在柏临河流经的伍家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夷陵区宋家嘴院子河和新院寺河交汇口以下河道两侧第一道山脊线以内的区域(不含工业园区),集中行使环保、水利、农业(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事关水生态保护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职能。
柏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是我市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和创新之举,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借鉴作用。流域水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我市将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执法巡查监管,并依托现有的柏临河河长制管理,建立跨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推进柏临河流域治理迈向规范化、法治化。(王晶晶 韩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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