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主动领办“山长制”管护任务

日期:2018-08-14 09:2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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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带领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前往伍家岗区共强村专题调研市环保局为山长单位的城乡路山体(WJ-07-03-3(2)号)保护工作。

  调研中,吴辉庆实地查看了山体保护情况,与伍家岗区相关部门研讨了“山长制”责任划分。吴辉庆指出,我市在宜昌城区实行“山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和三峡生态治理“宜昌试验”的重要举措,市环保局及局属山长制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领办“山长制”管护任务,认真做好“山长制”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山体生态修复及管护工作。

  吴辉庆强调,市环保局作为“山长”单位,是实施责任山体修复的责任主体,全局上下要严格按照《宜昌城区实行“山长制”落实保留山体生态修复及管护责任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山体生态修复和保护职责,要按照修复任务和技术要求,统筹责任山体的整体修复保护工作,要结合义务植树完成责任山体的修复和管护工作,并将责任山体作为经常性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开展和落实山体覆绿栽植及两年成活期补植工作,要认真做好树木栽植数量建档备案,确保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年更比一年绿,一年更比一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