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召开全市环保局长会
日期:2008-04-2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4月22日,宜昌市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市环保局长工作会,市环保局领导、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环保局长、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才同志要求全市环保系统要切实贯彻十七大精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作“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创模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通过国家验收,按照市委、市政府“两保一争”的统一部署,对照创模各项指标,针对“创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克难攻坚,迅速采取措施完成整改,确保31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验收要求,年内通过国家验收。
刘彦才局长强调各地要突出环保专项治理,坚决完成减排任务,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减排计划,制定本地2008年具体减排方案,明确减排项目,逐项督导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体系,建立环境监察稽查制度,重点建立城区统一执法和监管体系;积极防范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杜绝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和新建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死灰复燃,确保停产治理企业停产到位;加强环保信访工作,完善12369环保热线系统,切实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的环境问题;改善环保执法条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标准配备必须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建成市环境监控中心,全市重点污染源必须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好转。
会上还就污染源普查,环保宣教、信息、统计,党建、文明创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对宜都市环保局等5个全市环保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夷陵区环保局等5个全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远安县环保局等3个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先进单位、长阳县环境监察大队等3个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秭归县环境监测站等3个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各县市区环保局长、环保部门负责人还就当地环保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08年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和交流。(罗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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