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11家小造纸小水泥企业将关闭

日期:2007-07-2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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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企业(生产线)依法关闭,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7月17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污染物减排的力度,并公布了全省首批污染企业名单,年内将依法关闭200家“三小”企业,其中涉及宜昌市的有4家小造纸和7家小水泥企业。
  关闭小造纸企业(生产线)的要求是: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造纸生产企业和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立即关闭向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的造纸厂;在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关闭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其中,我市当阳市鸿兴造纸厂、当阳市欣达纸业有限公司、当阳市干溪造纸厂、枝江仙女飞亚纸厂四家造纸企业被列入2007年关闭“三小企业”名单之中。
    关闭小水泥企业(生产线)的要求是: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土窑、普通立窑、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2007年底前关闭生产工艺、条件、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以及2003年12月23日后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企业(生产线)。其中,我市长阳清江建材有限公司、宜昌市明珠水泥厂、远安县聚才水泥厂、宜昌骏王集团公司五峰水泥厂、宜都市明远工贸有限公司、宜都达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兴山县宏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7家小水泥企业被列入2007年关闭“三小企业”名单之中。
    据悉,此次“四个专项治理”考核验收办法要求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拆解并搬离原生产场所,相关部门依法变更或吊销相关登记手续,并妥善安置好关停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