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日期:2007-07-05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湖北省26家高耗能企业实行淘汰类差别电价,这些企业每用一度电加价0.15元。从今年5月份起,我市宜昌固宝水泥有限公司已执行了上述政策。
按照省物价局的要求,全省钢铁、水泥、电石、电解铝等8个行业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和限制类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的企业,按照湖北省销售电价对应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加0.15元;执行限制类差别电价的企业,每千瓦时加0.04元。目前,我市有一家企业即宜昌固宝水泥有限公司实行了淘汰类差别电价,但尚无企业实行限制类差别电价。
据悉,通过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将有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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