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指出: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日期:2007-06-22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指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在刚刚闭幕的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指出,过去五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初见成效,城乡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是五年来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他强调当前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较大,节能减排任重道远,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把湖北省“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将“环境更加优美”作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之一,将“在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之一,要求在“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把“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作为今后五年的主要措施之一。要求“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依法依规关闭产能落后、严重浪费能源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专项治理工程”(小纸厂、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和“四湖”总干渠、西干渠流域污水五个专项治理工程),抓好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城乡水源区和洪湖、梁子湖、大九湖等重点区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环境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深化重要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排污收费改革,加快建立科学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节能减排“两停止、两不准”的规定(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市、县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准开工,在建项目环评设施不配套的一律不准投产)。将“基本实现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达标”作为今后五年必须实现的“十个基本”目标之一。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