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
日期:2007-06-1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为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6月14日,宜昌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全市52家纳入重点节能减排任务的工业企业召开了全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对我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在会上指出,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业企业要带头节能减排。去年我市由于工业企业的贡献,在全省多数地区(除武汉和宜昌)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升的前提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略有下降的目标。工业企业在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等几个指标上远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宜昌工业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全市要认真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节能减排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突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重点,确保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与“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保持同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把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务必落到实处。针对目前我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实际,一是要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过快增长,二是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三是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四是突出搞好列入国家及省的14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五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六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七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
会议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监督,与政府签定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节能减排任务未完成的县、市、区,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和用地。
会上,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领导和湖北宜化集团、兴发集团企业代表就节能减排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与胡家法签订了节能减排责任状。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