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环保局机关作风整顿要求解决六个问题 实现六个突破

日期:2007-05-15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打印
    兴山县环保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把机关作风整顿与正在开展的“三查一加强”活动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力争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
    “六个问题”即:一是对照本局机关管理各项制度,整顿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和办公环境卫生等问题;二是对照环保工作人员“六项禁令”及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整顿吃、拿、卡、要等不廉洁问题;三是对照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整治暗箱操作、越权审批、乱收费、乱处罚等问题;四是对照县委、县政府及本局关于新县城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整顿与新县城环境管理不相符的行为;五是对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兴办发[2007]25号),整顿与《通知》要求不相符的行为;六是对照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整治工作人员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低,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行为。
    “六个突破”是:一是在严肃工作纪律上有所突破;二是在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所突破;三是在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风貌上有所突破;四是在增强集体荣誉感,维护集体形象上有所突破;五是在对各种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上有所突破;六是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上有所突破。(付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