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心城区将全面禁鸣

日期:2007-04-16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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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维护和改善城市环境,降低城市交通噪声,4月12日,宜昌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5月15日开始,在中心城区实施全天候禁鸣。具体禁鸣区范围为:中心城区西起夜明珠路、石子岭路;东至伍临路、桔城路;南起沿江大道、夷陵长江大桥;北至发展大道、港窑路的区域。在禁鸣区域内,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外,全天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禁止利用机动车辆安装音响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据宜昌市环境监测站近年来的噪声监测,城区机动车特别是大型货车和公交车鸣喇叭是交通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设立机动车禁鸣区,禁止机动车辆在城区鸣号是降低城市交通噪声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此前进行的大规模社会调查显示,有90.74%的宜昌市居民支持城区禁鸣,其中赞成大范围禁鸣的居民比例占到65.7%。
      宜昌中心城区禁鸣将从5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在5月20日前以劝导、教育为主,5月21日起,违法鸣喇叭将由交警部门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