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环保海事联动,确保长江水质安全
日期:2007-04-03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为确保长江水质安全,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水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3月21日,宜昌市环保局和宜昌海事局就确保长江水质安全,加强联动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双方建立联系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交流形式以《情况通报》为主。
二是加强技术协作。在环境监测和水上作业方面,加强技术配合,适时开展联合行动,结合应急预案进行不定期水上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专业优势。
三是资源共享。加强基础资料的共享,海事方面的危险品码头、船舶、辖区水路危险品种类等资料与环保局方面的基础资料共享;加强应急资源的共享,加大水上危险品码头、船舶及岸上化工厂的应急设施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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