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指标正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日期:2006-04-3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评价若干项目评分标准>的通知》(宜办文[2005]51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环保局于2005年底制定了《宜昌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评价人居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指标考核方案》、《宜昌市人居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指标考核表》、《人居环境质量及污染控制达标率评分标准》,该方案的制定标志着我市已正式将环境指标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
在2005年的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中,宜昌市首次对环境指标进行了考核。目前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环境指标的考核,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巩固了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观。今后,市政府将逐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环境考核指标体系,以充分体现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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