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在建水电项目通过省市核查
日期:2006-04-25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省政府《关于研究全省水电开发管理和项目核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近期,省发改委组织省水利厅、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会同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对长阳县在建水电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先后察看了长阳招徕河水电站、东流溪二级水电站、长沙头水电站等三个在建水电项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云达同志关于长阳县水电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及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和项目“四制”落实情况并察看了项目现场。
核查组对长阳在建水电项目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核查组认为:长阳水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做的扎实,审批手续完备,符合水电项目建设程序,无违规现象。各项目都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办理项目审核、核准等手续。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做到了“三同时”,建设项目“四制”落实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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